【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㉖】河北:家庭巡诊小分队守护健康******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㉖】
光明日报邯郸12月21日电(记者耿建扩、陈元秋)“目前,俺妈已转阴,妻子的身体也很健康。”12月21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新坡镇王庄村村民王强那颗揪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言语间感慨不已。
就在几天前,王强一度很紧张。为啥?因为其母亲身体出现了发热症状,而此时妻子孕期18周。如何既做好对母亲的护理,又防止交叉感染?面对难题,王强一下子慌了神。情急之下,他拨通了村家庭巡诊小分队的电话。“不要急,我先给你讲清防护注意事项。待会儿我就带着药品过来!”村家庭巡诊小分队医生李平海在电话中快言快语。不到十分钟,身背药箱的李平海已风风火火出现在王强家中。
“每位村民都在巡诊网格内,我跟村干部王丽组成一组,负责村东163户村民,群众有需求,我们不分昼夜做到15分钟内马上到。”李平海说。
“目前,家庭巡诊小分队已覆盖全市所有乡村(社区)。”邯郸市卫健委副主任周海英说,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群众居家就医需求,12月6日以来,卫健部门科学配置医疗力量,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9425名医务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组建了4186支家庭巡诊小分队,为居家群众提供健康科普、心理疏导、随访巡诊、上门送医送药、研判病情、信息上报、协助转诊等医疗服务保障。
如今,笑容又回到王强憨厚的脸上。“随着症状的变化,我母亲需要吃啥药、我媳妇怎样预防,随时问李医生就好。”
“强子,你电话要的酒精,还有一些常用药,我挂门上了,有啥事给我打电话。”瞧,一大早,李平海就与他的家庭巡诊小分队又来巡诊了。如今,4186支家庭巡诊小分队正以繁忙的脚步编织着一张横到边、竖到底的网格,全力以赴保障着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04版)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