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容增能全力救治新冠病毒感染者******
中新网上海1月9日电 (记者 陈静)当下,上海正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级诊疗作用,缓解二、三级医院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压力。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努力满足新冠病毒感染者在家门口接受氧疗、输液、用药、雾化等医疗服务需求;社区病房开足马力,“家庭病床”留住患者。
记者9日获悉,目前,全上海3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已实现吸氧服务全覆盖;上海超六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总计设置713个雾化治疗位。同时,“抗病毒药物”优先下沉社区,在市区专家组指导下,对符合指征的感染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指导其使用抗病毒药物,实现尽早干预。据统计,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累计开具抗病毒药物治疗1.5万人次。
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面介绍,该中心调整了慢病中心,将精准测压和智慧血糖前移;并在一楼辟出了一个大房间为需要的民众开展氧疗。记者看到,氧疗、输液区均有护理人员来往巡视;该中心还配备了指氧仪,随时监测患者氧饱和度情况。该中心增设20个氧疗输液位;同时,扩容二楼输液区,新增10个氧疗输液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不仅加强救治社区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还为上级医院转诊的平稳期感染者开展康复与护理。上海市卫健委方面介绍,自2023年元旦以来,上海的社区病房累计收治新冠感染者已近3000人。
在普陀区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区域西部医联体框架下迅速组建“利群-万里联合病房”,开放90张床位,按照“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原则,上下联动,全力打通住院患者绿色通道。利群医院每天召开线上救治调度会,专题研讨,统一协调,打通急诊与各科室分流患者的绿色通道。医院成立组成转运专班:及时将病情稳定的患者下转,同时保证重症患者顺畅转运和分流。医院方面介绍,该院安排呼吸科负责人作为联合病房指导专家,派驻具有定点医院丰富救治经验的医生至万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区全面负责医疗工作,每日围绕重点病人开展专家组线上视频查房。
据悉,上海发布《社区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疗家庭病床工作指南》,为病情稳定、符合指征的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居家健康监测、用药指导、氧疗服务、协助转诊等服务。自12月以来,全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累计建立超过2.3万张家庭病床,有效缓解住院压力。据介绍,长期以来,上海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在病情稳定并经评估达到标准情况下,建立“家庭病床”,社区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在虹口区,记者了解到,虹口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到8日为止,该区累计开设918张家庭病床。广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36组家庭医生的联系方式下发给所有居委会。据介绍,该中心对新冠病毒感染人群进行了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人群中的孤寡独居老人,家庭医生们除了以往的常规上门访视,还建立了微信联系,并进行远程访视。
为提升社区新冠救治能力,上海向社区优先倾斜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指氧仪、氧气罐等的配置;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拓展装备,提升配置。目前上海已有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CT。在嘉定区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了解到,该中心配备了40排80层螺旋CT,设备搭载远程会诊系统。民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到上级医院的专业诊断结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该中心方面介绍,目前CT的接诊量一天在大约80到100人次。
上海市卫健委方面表示,预计到兔年春节前,配置CT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增加到45家,嘉定区、闵行区或将实现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设备全覆盖。(完)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