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落实岗位”意味着什么******
如何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全部落实岗位”,教育部通知中的这句表述,让人眼前一亮。这是公开承诺,也是主动加压。受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实面临较大压力,以至于常听到有人感叹遭遇“最难就业季”。在这一背景下,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能够获得特别关注,体现了国家对师范教育的重视。
也许有人会问: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那剩下的10%怎么办?其实,相关通知说得很清楚,2023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换言之,他们的就业同样有出路,每个人都会找到用武之地。
稍加回顾可知,做好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并非偶一为之,也不是今年独有的制度设计,而是已经实施多年的制度安排。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就指出,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按照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有关要求,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
此后几年,相关部门连续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贯穿其中的主题始终是善待公费师范毕业生。
善待公费师范毕业生,就是善待基层教育。据介绍,这些公费师范生,来自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按照协议,他们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学任教。此外,“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这意味着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要到基层去。身为受到良好师范教育的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生,他们将所学所知融入基层教育中,带来的积极意义不言自明。
基层教育最缺什么?有业内人士坦言,最缺的是优秀教师。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特别是让乡村孩子享有更公平的教育,他们才能更好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的能力。而对于那些富有才华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来说,他们带着责任扎根基层,将知识传授给乡村孩子,不仅能够照亮孩子的前程,还能为基层教育生态持续注入活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此外,国家善待公费师范毕业生,安排他们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还能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和认同感,进一步激发师范生作为国家公费培养教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从而激励更多青年才俊献身师范教育。
当然,善待公费师范毕业生,不仅体现在就业“兜底”,还体现在待遇落实等方面。比如,要着力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再比如,可以把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如此种种,既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成长,也有利于他们获得应有的职业尊严。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让更多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让基层成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施展才华的宽广舞台,则教育公平更可期。
王石川 来源:中国青年报
【网络强国这十年】动画丨回眸我国网络安全领域那些重要成就******
在数字化浪潮下,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让万物互联迅速发展,打造网络安全空间将持续面临诸多挑战。
9月5日至11日,2022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博览会在安徽合肥举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强国重要思想,我国网信领域成绩斐然。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回眸我国网络安全领域取得的成就。
我国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方面推进融合发展。目前,国内已有60多所高校设立了网络安全学院,200余所高校设立网络安全本科专业,每年网络安全毕业生超过2万人;设立网络安全专项基金,已建成了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组织建设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有五年。这意味着,网络安全同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一样,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领域实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实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在数据安全领域实施《数据安全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在此基础上,还出台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一系列的重要制度,发布300余项国家标准,基本构建起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健全。2016年12月我国发布的首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规定,“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布。以“一案三制”为核心,构建起“全国一盘棋”的工作体系。
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和能力显著加强。在《网络安全法》中首次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由国务院公布,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网络安全法的配套立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关键信息技术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行政法规。“关基”保护有法可依,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有序有度。
我国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加强。2022年2月修订的新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施行,已从“原2020 版”迭代升级。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活动进行审查,有力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此外,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于2017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唯一收录的网络安全领域的党内法规,对厘清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推动网信事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推进我国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明显夯实。
当前,我国推进5G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深入开展6G应用场景研究,着力推动关键技术创新突破,积极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未来,如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深度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网络综合治理我国将不断探索“妙招”,向世界持续输出“中国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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