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探访新疆伊尔克什坦口岸 旅客顺畅通关******
(新春走基层) 探访新疆伊尔克什坦口岸 旅客顺畅通关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18日电 (费强)“跨过国门的这一刻,感觉空气里弥漫的都是家的味道。”1月17日17时许,在进入中国国境后,坐在摆渡车上的吉尔吉斯斯坦务工人员周学军难掩脸上的激动。
伊尔克什坦口岸是联通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一条重要通道,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口岸。受疫情影响,伊尔克什坦口岸一度暂停了客运通关,但货运通关一直保持着畅通。
按照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相关政策要求,国家移民管理局对出入境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1月9日,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之间最大的陆路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正式恢复出入境人员通关。截至目前,已有76名旅客入境归国。
当天,和周学军一道入境回国的,还有在吉尔吉斯斯坦务工、经商和留学等各行各业的旅客34人。
记者看到,在入境的旅客人群中,赵宸锐、赵宸毅、赵蕊姐弟三人尤为显眼。他们是甘肃兰州人,父母在吉尔吉斯斯坦经商,他们三人在吉尔吉斯斯坦留学,得知口岸恢复客运通关的消息,他们即准备行程,利用寒假回国探望老家的亲人。
“我们通关全程都很顺畅。”赵蕊说:“一想到过几天就可以吃到家乡的牛肉面,我特别开心。”
“我们把服务客运通关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发挥边检工作优势,优化勤务工作流程,配强岗位力量,实行‘上下联动、全程互通’的勤务举措,全力保障出入境人员、车辆有序便捷通关。”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人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