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过年娃就积食?这份攻略请收好******
新华社沈阳1月18日电(记者于也童 洪可润)每年春节期间,因积食前往儿童医院就诊的小患者都显著增加。孩子积食有哪些“蛛丝马迹”?积食了该怎么办?哪些食物可以促进消化?记者近日采访了沈阳市儿童医院中医科主任兰颖,带来一份春节期间儿童积食预防、处理的“攻略”。
中医认为,儿童积食是指孩子对某些特定食物突然摄入过多,超过了脾胃的运化能力,导致脾胃功能减弱。积食后,大一些的孩子会说自己“肚子胀”,而对于不能很好表达自己感受的孩子,家长又该如何判断孩子是否积食?兰颖介绍,家长可以观察孩子的以下几方面表现:一是是否突然厌食、容易烦躁啼哭,睡不安稳;二是孩子是否出现舌苔中间变厚的情况;三是孩子是否出现嗳气,反出酸腐的味道。“如果孩子有以上情况,那家长就要考虑孩子积食的可能性。”兰颖说。
对于积食的孩子,兰颖给出一份中医缓解积食的推拿“小妙招”,家长在家就可以帮助孩子做。“孩子胸中与肚脐连线的二分之一处,是中脘穴,家长可以用手掌根旋转按揉,每日两次;孩子足底心处是涌泉穴,家长可以用拇指压按涌泉穴,旋转按揉30-50下,每日两次。”兰颖说。
积食后,家长还可以为孩子做一些促消化的饮食。“比如我们可以将山楂、碎胡萝卜放入炖锅内,加清水煮沸,用小火煮约15分钟,最后用纱布过滤取汁食用,山楂中富含有机酸、果胶质、维生素等,与胡萝卜搭配的山楂汁可健胃消食生津。”兰颖说。
兰颖表示,避免积食,家长一定要注意让孩子饮食有节。“同一种东西过量摄入时,就超出了脾的运化能力。孩子没有成人克制力强,看到喜欢的东西会不停地吃,父母不要因为过节而放纵孩子‘吃个够’,没有规律、没有节制,反而会伤害到孩子。”
专家提示,积食不是小问题,需要时刻注意让孩子“保脾护胃”。如果孩子出现严重的呕吐、腹泻等症状,或者积食后长时间未愈,则需及时带孩子前往医院就诊。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