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代表杨凯:保护利用水族文化 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
中新网贵阳1月17日电(刘美伶)17日,贵州省人大代表,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都县作为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聚居全国过半数的水族人口,以水书为代表的水族民族文化,还比较完整的保留在这片水乡大地上。“利用好‘贵州省水书文献’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的契机,以神秘古老的水族民族文化为载体,用好水族民族文化的唯一性,实现三都旅游产业化的跃升有着重要意义。”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水族服饰。 刘美伶 摄2022年11月26日,“贵州省水书文献”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填补了贵州省在《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中的空白。
“‘贵州省水书文献’的成功入选,将水族这个古老的民族展现给了世界。”杨凯说,三都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非常重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这也是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一次大进步。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马尾绣品。 刘美伶 摄民族文化在现阶段要转化为经济价值,就一定要适应市场化发展的规律。杨凯说,“坚持系统化市场化原则,开发利用水族文化,积极引入市场主体,系统化研究,创造更多的消费场景,开发更多的文创产品,把水族文化的精华集中展示给游客。同时,还将以丰富多彩的民族节庆活动为载体,让广大游客在三都体验到最原生态的水族民族文化。”
中国水书文字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几种仍然在使用的象形文字之一,水书文献内容涉及水族、天文、历法、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是水族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水族豆浆染作品。 刘美伶 摄“水族民族文化需要传承和保护,只有把最正宗的水族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下来,才能持续滋养三都这片水乡大地,才能支撑起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杨凯如是说。
图为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展出的水书。 刘美伶 摄目前,三都县拥有水书习俗、马尾绣、端节习俗等国家级非遗5项,水族卯节、水族豆浆染等省级非遗19项。(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