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官宣 聚集佳作共话发展******
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今日正式官宣。盛典将于1月14日进行红毯直播及晚会录制,并将于2023年春节档在总台综合频道(CCTV-1)、电视剧频道(CCTV-8)等平台播出,通过打造一场具有权威性、仪式感、公信力、影响力的文艺盛会,汇聚电视剧行业的优质创作力量,展示中国电视剧的新气象。
盛典将云集来自播出平台、影视剧制作公司等业界知名人士,邀约深受观众喜爱的电视剧剧组及最具代表性的老中青三代创作者,用优质精品让观众感受中国电视剧的百花齐放,以系列荣誉发布彰显中国电视剧的蓬勃朝气,以正向引领鼓舞行业士气,用赤诚创作弘扬时代正气。
强引领、聚合力
梦幻联动汇聚优质创作力量
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将系统梳理盘点2022年中国电视剧精品之作、扛鼎之作,对优质电视剧及优秀创作者给予年度荣誉,年度男女演员、年度导演、年度大剧等十余项荣誉将在现场隆重发布。
届时,《人世间》《山河锦绣》《大山的女儿》《警察荣誉》《风起陇西》《天才基本法》《谢谢你医生》《幸福到万家》等剧组主创将出席红毯与盛典,敢想敢干的何幸福、大山里走出来的女孩黄文秀等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将再度现身,为观众带来暖心的“情感杀”和“回忆杀”,用多部剧与角色的梦幻联动带来满满惊喜与感动。
盛典录制当天,红毯环节将通过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同时,盛典还包含文艺表演、荧屏前瞻等环节,为观众呈现一场集全民参与和文艺交流于一身的精彩盛事。
此外,总台及卫视平台相关领导、影视制作公司代表及业界学界知名人士等将出席盛典录制现场,共同宣布成立中国电视剧精品制播联盟。该联盟将聚合与电视剧行业相关的制作公司、主要播出平台、重点电视剧制作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助力推动中国电视剧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使更多能够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电视剧作品丰富涌现。
精品化、年轻态
守正创新打造满屏皆精品
回望过去,踌躇满志。2022年是中国电视剧创作多向发力、佳作涌现之年,一批热度与口碑兼具的优秀电视剧贯穿全年,为观众留下了众多美好回忆。《县委大院》以基层党员干部的砥砺奋进生动展现时代精神风貌,《人世间》以扎实的写实风格还原了时间跨度长达五十年的“中国百姓生活史”,《警察荣誉》描绘出一幅民生温暖喜乐的画卷,《超越》《大考》等剧则反映青年人勤奋上进、勇攀高峰的风采……
一部部优质大剧勾勒出时代多彩画卷,守好主流阵地的同时掌握潮流密码,总台电视剧以匠心原创记录时代底色,以平凡生活展现家国烟火,用青春表达促进代际交流,奋力以“满屏皆精品”满足受众期待。
展望2023,总台在万象更新之际,推出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盛典将充分发挥总台资源优势,以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凝聚行业力量,集中展示与时代同频的精品力作,让更多文艺工作者“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与观众共同见证中国电视剧迈入下一个春天。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