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06】听嘴上人生 读大千世界******
光明网讯(记者 靳铃涵 梁天天)中国幅员辽阔,方言众多。而在闽南大地上,有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用闽南方言,讲述押韵顺溜的幽默段子,就能笑料百出、引人入胜,成就一台好戏。本期《匠心坚守》非遗传承系列节目来到福建厦门,跟大家一起探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答嘴鼓。
据史料记载,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率领大军进驻台湾,将士多为闽南人,因此将流行于福建的“念四句”传至台湾,后来逐渐发展为“触嘴古”“答嘴鼓”,流行于海峡两岸及海外华人闽南方言地区。
答嘴鼓近似对口相声,但对白却是严格押韵的韵语,语言节奏感很强,并长于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诙谐风趣的闽南方言词语和俚俗语,注重情节的展示与人物的刻画,讲究使用“包袱”与“韦登笑科”以获取喜剧性效果,很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杨敏谋,擅长答嘴鼓的创作和表演,是答嘴鼓艺术界的佼佼者。他从拉板车工人,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妙语连珠的巧嘴,诉说着答嘴鼓的艺术天地。为了更好地传承答嘴鼓,杨敏谋创作的作品也与时俱进,适应时代潮流。为了培养新一代的答嘴鼓苗子,他开设传习机构,广收弟子,并将答嘴鼓推广进校园,培养孩子们的兴趣。他还积极游转在两岸文化共融的各项活动中,极力传播闽南语的魅力,拉近两岸同胞的距离。
斗嘴取乐,人生日常。答嘴鼓,成为人们消遣娱乐的一种情趣,也成为一种乡音乡韵的情怀。作为海峡两岸同根同源的一门语言艺术,随着两地文化的交流交融,传承发展,答嘴鼓正成为闽南语系同胞中,越来越受喜爱的一种幽默风趣的地方民间曲艺。在说书人动情的演绎中,透过这乡里乡气的味道,听“古”事,看“今”朝,“闽台相声”的风越刮越远。
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