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惩教署设展位向市民介绍其工作。 陈永诺 摄
此次博览为期4天,以“多元出路成就可能”为主题,分为教育及职业两大专区,在现场设置摊位的700多间机构就升学、进修和就业等为参观者提供多元资讯。另外,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香港青年在就学、实习、就业和创业等方面带来的机遇也会有举办相应的讲座进行推广宣传。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在今年首次参与博览,并在现场设置摊位,还将举行以“发挥一专多能启发学生潜能”为主题的职业讲座。
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教育及职业博览是教育机构及私人企业向公众发放最新进修和职业资讯的重要平台,与特区政府致力提供优质、灵活、多元和多阶进出升学途径的政策不谋而合。特区政府会加大力度以多管齐下方式推广职专教育,与传统学术教育双轨并行,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多元化的学习和就业机会,培育更多掌握应用技能的高质量人才。
记者在现场看到,香港警队以及香港海关亦有设置摊位。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当日到摊位参观时与前来咨询的市民交谈,并鼓励他们积极投考警队。(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