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俄罗斯总统普京发表讲话。 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 供图
根据新法,公司管理层能在忽略“不友好”国家股东投票的情况下做出决定。该文件在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上在线发布,适用于年收入超过1000亿卢布(约合99亿人民币)的能源、机械工程和贸易公司。
报道称,适用该法的公司需满足两项标准。其一,公司的所有者或受益人必须是受到了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制裁的人。其二,与“不友好”国家有联系的外国人在公司的法定资产或股份中所持有的权益必须在50%及以下。
据悉,该法有效期至2023年年底。
****** 国家外汇管理局: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 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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